引才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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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才政策

一、岗位设置

1.青年学术带头人。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海外)入选者、武汉大学人文社科杰出青年学者和优秀学者等岗位。

2.固定教职教授、固定教职副教授。国家事业编制。

3.特聘系列岗位。包括特聘研究员、特聘副研究员、聘期制讲师。参照事业编管理,可申请转为固定教职。

二、岗位待遇:

武汉大学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和支持条件,在全国首设人才引进基金,目前金额已超5亿元,专项用于人才引进待遇配套,为引进人才提供子女就学、配偶工作安置、医疗服务保障等一条龙服务。

1.青年学术带头人岗位

1)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,不少于税前50万元/(不含单位社保、公积金等福利),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

2)提供最高350万元安家费(含国家、地方支持)或人才房,可在中心城区拥有良好的住房条件,另提供周转住房或租房补贴;

3)自然科学领域,学校提供科研经费100-300万元,有重大科技攻关需求的上不封顶;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校提供50-100万元科研经费;

4)可聘任教授四级岗位,授予博导资格,连续四年每年保证1-2博士生招收指标;

5)协助解决配偶工作;为子女提供自幼儿园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;学校附属三家三甲医院及校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保障;职能部门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。

2.其他岗位待遇

1)优厚的生活待遇: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,视实际情况提供人才房或安家费,另提供周转房或租房补贴。

2)充足的经费支持:根据学科发展或受聘人科学研究的具体需要,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。

3)齐全的资源配置:提供良好的公共科研平台、办公用房和科研空间;视情况提供专项研究生招收指标。

4)完善的服务保障:为子女提供自幼儿园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;学校附属三家三甲医院及校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保障;职能部门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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